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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0.5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7-29 07:34 点击次数:126
(原标题: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0.5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宁海县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41 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G527,58K+400 左侧检查时发现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连云港日通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